本报告旨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存在的营商环境恶化问题,核心症结在于企业经营缺乏法治保障,突出表现为司法执法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,滋生了“金钱案”、“关系案”、“人情案”等司法不公现象。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市场主体信心,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。报告从法律完善、媒体监督与投诉举报三个维度,系统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根除地方保护主义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优化措施。
近年来,尽管全国层面营商环境整体持续改善,但部分地区的“软环境”问题依然突出,尤其是法治环境的不健全,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“隐形壁垒”。
1. 企业经营无保障的核心体现:
政策不稳定、不连续: 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地方政府承诺不兑现,朝令夕改,导致企业投资预期不稳。
市场准入隐性壁垒: 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资质、标准或备案程序,变相保护本地企业,排斥外地优质市场主体。
行政干预过多过滥: 行政部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随意检查、摊派、罚款,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2. 司法执法地方保护的突出表现(“三案”问题):
“金钱案”: 司法人员将审判权、执行权作为牟利工具,谁给的利益多就偏向谁,严重亵渎司法公正。
“关系案”: 案件审理不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,而是以权力、人情关系为导向,形成“官司一进门,双方都托人”的恶性循环。
“人情案”: 司法人员因同乡、同学、同事等“熟人社会”关系,在办案中徇私偏袒,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。
具体操作手法包括但不限于:
立案环节: 对涉及本地重点企业的案件,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、拖延立案或抬高立案门槛。
审判环节: 在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上偏袒本地当事人;滥用自由裁量权,作出显失公平的判决。
执行环节: “胜诉容易执行难”,对本地败诉方采取“软执行”或“选择性执行”,导致外地胜诉企业的判决书成为“一纸空文”。
危害性: 上述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特定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,更从根基上动摇了企业对法治的信心,扭曲了资源配置,最终导致区域经济活力下降、创新受阻,形成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恶性生态。
为解决上述问题,必须多管齐下,构建一个法律完备、监督有力、救济畅通的综合性治理体系。
(一) 法律与制度层面:筑牢法治“防火墙”,铲除地方保护主义土壤
深化司法体制改革,确保审判独立:
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: 减少地方政府对司法机关的财政和人事控制,从体制上削弱地方干预司法的基础。
完善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: 对于涉及不同地区市场主体、可能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商事、环境资源等案件,强制由跨行政区划的法院(如互联网法院、知识产权法院、金融法院等)审理。
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内部干预记录通报制度: 要求司法人员全面、如实记录任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,并定期上报通报,追究违规者责任。
强化法律统一适用,限制自由裁量权:
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工作: 针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领域,由最高法、最高检发布明确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,统一裁判尺度,压缩“同案不同判”的空间。
推行案件评查和质效考核机制: 将“地方保护主义”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内容,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、检察官的绩效考核和晋升直接挂钩。
加大违法成本,强化问责追责:
修订《刑法》,增设“司法地方保护罪”: 对出于地方利益,故意歪曲事实、滥用法律,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人员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: 对办“金钱案、关系案、人情案”的司法人员,一经查实,一律清除出司法队伍,并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。
(二) 媒体监督层面:点亮舆论“探照灯”,形成有效外部压力
鼓励和支持深度调查报道:
保护并激励新闻媒体,特别是中央级和具有公信力的市场化媒体,对营商环境恶化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、专业的调查采访,揭露“三案”背后的真相和利益链。
媒体应恪守新闻专业主义,确保报道客观、准确、公正,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,避免情绪化炒作。
构建全媒体监督网络:
利用社交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形式,快速传播典型案件,形成舆论关注焦点,倒逼有关部门介入和解决。
主流媒体可开设“营商环境曝光台”等固定栏目,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稳定的发声渠道。
建立媒体与监管机构的联动反馈机制:
纪检监察、司法机关应设立专门的媒体对接部门,对媒体反映的突出问题,建立快速核查与回应机制。
将权威媒体的调查报道,作为发现问题和启动监督程序的重要线索来源。
(三) 投诉举报层面:畅通救济“快车道”,赋能市场主体自救
整合与优化投诉举报平台:
统一入口: 将目前分散在信访、纪检监察、政府督查、工商联等部门的投诉渠道,在“12345”热线或全国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上进行整合,实现“一号受理、按责转办”。
明确受理范围: 清晰界定并公示关于司法不公、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的投诉举报标准和流程。
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与激励制度:
严格保密: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实行最高级别的保密措施。
严厉打击报复: 对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,从严从快查处,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探索物质奖励: 对于提供重大线索、经查证属实的举报,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,提高举报积极性。
强化办理与反馈的刚性约束:
限时办结与督办: 对所有投诉举报件实行限时办结,对重大、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,确保“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”。
实名反馈与评价: 办理结果必须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,并允许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,评价结果纳入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。
营商环境的本质是法治环境。根治“金钱案、关系案、人情案”等司法地方保护主义顽疾,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。必须坚持 “法律固本、媒体亮剑、举报助力” 的三位一体策略,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、广泛的舆论监督和便捷的救济渠道,形成强大合力,持续挤压权力寻租和司法不公的空间。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让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才能从根本上提振市场信心,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,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。